鲁安发﹝2016﹞1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以下简称“大快严”集中行动),推进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现就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有效遏制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督促和引导企业将“大快严”集中行动从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尽快转入安全风险管控阶段,发动企业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
   
(一)第一阶段(今年9月底前),全面排查管控风险点。
    1
.动员部署。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动员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风险排查、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降低危险、防止事故发生的重大意义,把安全风险管控立足于企业内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发动全体员工深入开展查找身边(岗位、设备)安全风险活动,形成风险管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受益的氛围。
    2.
排查分级。督促和指导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地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矿山采空区、施工场所、城市垃圾堆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根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及风险等级评定指导手册,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按照危险程度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3.
严格管控。企业针对风险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管控责任单位、管控责任人和具体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4.
公告警示。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一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同时,将12级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5.
治理隐患。企业要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对各类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实行精准排查、精准治理,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和应急方案,严防盯守,限期消除,形成制度化、标准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6.
应急管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要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7.
“一企一册”。企业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或电子档案),详细记录企业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诱发事故类型、安全风险等级、存在隐患情况和管控措施、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属地监管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形成“一企一册”(式样附后)。安全风险因素变化后,要及时评估,不断补充完善“一企一册”,形成动态化的“一企一册”管理制度。
    8.
备案管理。“一企一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盖章后,于今年9月底前报送属地相关监管部门(安监、煤炭、煤监、住建、交通、国防科工、质监、公安消防和交警、能源监管、海洋渔业、国土、民政、水利、农业和农机、商务、文化、卫计、林业、民航、铁路、粮食、旅游、体育、地矿、供销、烟草等)备案。相关监管部门有信息化平台的可接收企业“一企一册”电子档案,并与企业互联互通,随时在线监控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情况。
   
(二)第二阶段(从今年10月开始),对照安全风险管控地方标准,规范、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总结、培育、提炼安全风险管控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并上升为地方标准,经省有关部门审定发布后,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对照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完善和提高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逐步达到标准要求,全面提升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对标、达标,督促和引导企业补齐短板,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要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由地方政府督促企业退出市场,降低区域性重大安全风险。
   
三、落实属地重大安全风险监管责任
   
(一)摸清重大风险点底数,解决“想不到”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掌握本地区重大风险点情况。属地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备案的“一企一册”中的12级风险点作为重大风险点进行管控,并汇总到当地政府“大快严”集中行动办公室,由市、县(市、区)集中行动办公室编制本地区重大安全风险“一市一册”、“一县一册”,报送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安委会各位主任、副主任及成员,使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同志都做到心中有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风险进行研判,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9月底前,各市集中行动办公室要将重大安全风险“一市一册”报送到省集中行动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重大风险监管责任,解决“管不到”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风险点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企业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在线实时监控,确保每一处风险点有部门监管、有专人监控、有信息系统在线监测、有专家评估、有防范保障措施、有应急处置对策。对涉及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要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研判,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解决“治不到”问题。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大快严”集中行动办公室的平台作用,以“大快严”集中行动为总抓手,在风险排查、评估、管控过程中,持续保持对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做到“六个必须”:凡是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查,凡是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立案,凡是立案的企业必须顶格处罚,凡是处罚的企业必须公开曝光,凡是整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取缔。要通过强化执法,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督促和引导企业在深入开展隐患整治的基础上,做好各项风险管控工作。省“大快严”集中行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市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检查和督导,从5月份开始,每月通报一次安全风险“一企一册”、“一县一册”,“一市一册”进度情况。对工作落后、行动迟缓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要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在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省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和培训工作。5月底前,省有关部门要制定下发贯彻实施鲁政办字﹝201636号文件、推进做好本行业领域风险管控的实施方案,向企业发布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安全风险点等级评定工作指导手册,为企业开展风险等级评定提供依据。同时,省有关部门要抓紧举办本系统风险等级管控业务培训班,为市、县培训一批师资力量和业务骨干,再由市、县培训企业相关人员,指导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三)充分发挥专家和技术服务机构作用。要发动相关专家、科研院校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到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鼓励中小企业购买有关专家、科研院校和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服务,帮助企业开展风险点排查和等级评定、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等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开发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尽早投入使用并发挥作用,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重大风险点和重大事故隐患在线监测监控,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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