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春节刚过,大量人员返城,人流、车流集中,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工矿企业和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冬春季节交替, 气温起伏较大,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和企业 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及第一次重点行动的部署要求,研究采取更 加得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抓好当前特别是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在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国 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姜大明省长在1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安全法制建设、强化安全文化建设的 “六个强化”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切实抓好落实。特别是要结合第一季度工作特点,及早抓好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 爆竹和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等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把高危行业停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为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从现在开始到2月底, 在全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科技手段检测、政府挂牌督办等多种形式,全面检查各个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事故隐患 和不安全因素,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解决;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对拒 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月中下旬,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市贯彻落实1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及第一次重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五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切实加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1月31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部署第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时,就安全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切实抓好经济运行调节和 安全生产。重点抓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要“切实解决好突出的民生问题”,“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 作”。张德江副总理在1月上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就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 明确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现就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1年和今年1月全国安全生产状况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同时各类事故总量依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对薄弱, 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安全生产状况也越来越关注。2012年是实施安全生产“十二 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特别是第一季度,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开工建设比 较集中,春运任务繁重,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气温起伏较大、部分地区雨雪冰冻特殊天气多。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 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新成效迎接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群众保障安全健康权益的新期待,准确 把握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继续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第一季度特别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 建筑施工、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工作。要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管监察,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 令”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强化防治水、防灭火专项监察。要加强对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的安 全监管,推行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水运、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要针对今年春运的特点,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强化对交通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监 管,尤其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客流量和气候特点,精心组 织运力,并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要强化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措施,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确保春 运安全。要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三)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非法窝点死灰复燃;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 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运输,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 放方案,教育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针对当前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 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严防火灾事故。要认真落实人员密集场 所、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制,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五)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 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石油化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防油气井井喷失控、平台倾覆、油气泄漏、闪爆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抓好危险 化学品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六)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要认真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 时)、“三违”和民爆火工品专项整治;加强对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进出港签证编队生产、持证上岗等制度落实情况的 监督检查;加强对锅炉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严格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 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一)严把高危行业停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企业节后复产的安全监管监察,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 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地方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 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未按要求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二)切实强化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要在2月底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实施重 点检查,逐一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 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搞好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预案之间的衔 接,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应急物资 储备体系和调用机制,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要加强安全监管、气象、海洋、地震、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 合,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特殊天气的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到事故发生后及 时、准确、连续发布消息,主动、正确引导舆论。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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